曾經聽過電台介紹一個名叫《Second Life》的網上虛擬平台,顧名思義,就是你可以透過這系統建立一個跟你現實完全不同的身份,以其身份來過你的second life。我沒有嘗試過這個虛擬平台的威力,因為要享受另一個完全不同身份是需要付出代價的,而這代價是每月以美金計算...但據說在《Second Life》玩得樂此不疲的還是有千萬人...
先不談論Google是否Copy Cat,但她的產品如Gmail,Blogger,Google Talk,Picasa等,也確實帶給我不少方便。今天,Google也發表了一個跟《Second Life》相類似的虛擬平台 -《Lively》。

2 comments:
兩者好似幾大..
兩者好似差別幾大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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